活動轉知
發布日期:115-10-08
更新日期:115-10-08
【轉知】文化部116年「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一、為推動演藝團隊長期駐點於各地演藝場所,形成雙方合作機制,落實演藝場所專業治理,促進演藝團隊穩定發展,推動在地藝文扎根,訂定「文化部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二、符合本要點申請資格者,請於115年10月8日起至11月9日止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https://grants.moc.gov.tw/Web/)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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