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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4-04-16
更新日期:114-04-16
一、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以下稱客傳會)第3屆董監事即將辦理遴選,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歡迎各界推薦董事及監察人名單。
二、依據「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及「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及監察人,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遴選:
(一)從事客家文化、教育、傳播、產業等工作者。
(二)曾任或現任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助理教授或學術研究機構助理研究員以上職務。
(三)熱心客家文化、教育、傳播、產業等之社會人士。
(四)熱心客家活動之社會公正人士。
(五)監察人應具有法律、會計或財務等相關經驗或學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該基金會董事及監察人:
(一)公職人員。但公立各級學校與學術研究機構之教學及研究人員,不在此限。
(二)政黨黨務工作人員。
(三)無線、有線、衛星廣播電視及電信事業之負責人或其主管級人員。但代表該基金會擔任廣播、電視、電信事業負責人者,不在此限。
(四)從事電臺發射器材設備之製造、輸入或販賣事業人員。
(五)投資前二款事業,其投資金額合計超過所投資事業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人員。
(六)受託承攬該基金會業務之自然人或事業之負責人、主管人員。
(七)非本國籍人士。
四、推薦方式:114年4月30日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親送方式,將推薦資料送交至本會藝文傳播處黃先生(電話:02-89956988#594);郵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8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第3屆董監事推薦資料」或表件掃描後以電子郵件寄送:ha0559@mail.hakka.gov.tw
五、董事候選人及監察人推薦表各1件(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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