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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5-08-26
更新日期:115-08-26
獎勵推動客語教學績優活動開始徵件
1. 本會為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績優學校及個人,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推薦及申請。歡迎符合獎勵申請資格條件之各級學校及校長、老師相關人員等踴躍申請。
2. 本活動相關申請程序及條件,請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申請資料請以掛號寄送並附上申請資料電子檔,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計畫名稱。(收件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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