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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4-06-13

更新日期:114-06-13

公告本會「推動客庄產業創新加值補助」-114年度第2次優先受理計畫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庄產業創新加值補助作業要點」規定。

二、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以下事項辦理: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補助項目:「客庄百工百業」、「客庄特色產業節」及「樟之細路步道國際交流」為本次優先受理主題。

()資格條件:民間團體(但政黨及民營事業所屬團體除外)。

()審查方式:由本會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採隨到隨審,並得邀請申請單位列席簡報計畫內容,必要時得進行實地訪視或邀請專家學者參與審查。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客庄百工百業」每案經費50萬元,惟具創新性及重大政策,不以50萬元為限,以核補5案共250萬元為原則;「客庄特色產業節」每案經費100萬元,惟具創新性及重大政策,不以100萬元為限,以核補10案1,000萬元為原則;「樟之細路步道國際交流」每案經費250萬元,以核補2案共500萬元為原則。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750萬元。

三、民間團體申請補助時注意事項:

()申請補助者如為公職人員(註1)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註2),向會申請補助前,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請下載並填寫事前揭露表),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禁止補助及第2項未據實揭露之規定者,將依該法第18條規定處以罰鍰。

1:如本會之主委、副主委、主任秘書、政風主任、主計主任、…或監督本會之立法委員等。

2:如公職人員之配偶;公職人員之二親等內親屬如父母、兄弟姊妹、女婿等;公職人員本人及其配偶及其二親等內親屬所擔任董監事、經理人等之營利事業、非營利法人(如基金會、私立學校等)及非法人團體(如同鄉會等);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立法委員之助理等。

()是否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定之關係人,亦可至監察院/資訊公開/利益衝突迴避專區或法務部廉政署/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點選相關宣導資訊,以分辨是否為利衝法關係人。

四、申請時應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相關附件:
  • 114年客庄產業創新加值補助第2次受理主題一覽表
    • 114年客庄產業創新加值補助第2次受理主題一覽表(下載人次:15)
  • 114年優先補助計畫-客庄百工百業提案說明
    • 114年優先補助計畫-客庄百工百業提案說明(下載人次:11)
  • 114年優先補助計畫-客庄特色產業節提案說明
    • 114年優先補助計畫-客庄特色產業節提案說明(下載人次:11)
  • 114年優先補助計畫-樟之細路步道國際交流提案說明
    • 114年優先補助計畫-樟之細路步道國際交流提案說明(下載人次:8)
  • 計畫書申請格式(114年度起適用)
    • 計畫書申請格式(114年度起適用)(下載人次:8)
  • 計畫書申請格式(114年度起適用).odt
    • 計畫書申請格式(114年度起適用).odt(下載人次:8)
  • 計畫書申請格式-國家綠道樟之細路(114年度起適用)
    • 計畫書申請格式-國家綠道樟之細路(114年度起適用)(下載人次:8)
  • 計畫書申請格式-國家綠道樟之細路(114年度起適用).odt
    • 計畫書申請格式-國家綠道樟之細路(114年度起適用).odt(下載人次:5)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填寫範例-A事前揭露表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填寫範例-A事前揭露表(下載人次:7)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空白表格-A事前揭露表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空白表格-A事前揭露表(下載人次:6)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下載人次:9)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odt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odt(下載人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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