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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5-10-30
更新日期:115-10-29
第960期 │ 發行日期:2026年10月30日
本期主題
客家幣2.0正式啟動 發放17萬份打造講客生活圈

客家幣2.0正式啟動,將發放17萬份,並擴大使用範圍至全臺。客家委員會10月28日上午於臺北西門紅樓舉辦「客家幣2.0宣告記者會」,由主任委員古秀妃與中央銀行及金融、電子支付機構代表共同揭開序幕,鼓勵民眾在日常消費中開口講客語,並攜手全臺合作店家打造講客生活圈。.....
本期主題
客家幣2.0正式啟動 發放17萬份打造講客生活圈
客家幣2.0正式啟動,將發放17萬份,並擴大使用範圍至全臺。客家委員會10月28日上午於臺北西門紅樓舉辦「客家幣2.0宣告記者會」,由主任委員古秀妃與中央銀行及金融、電子支付機構代表共同揭開序幕,鼓勵民眾在日常消費中開口講客語,並攜手全臺合作店家打造講客生活圈。

延續客家幣1.0的推動基礎,古主委表示,此次客家幣2.0的不同之處在於將使用範圍從傳統客庄及客家重點發展區,擴大到全臺各地,並嚴選員工具備3句以客語招呼的能力,且外場30%員工能以客語提供服務之特約店家。

此外,古主委指出,發放對象除通過115年客語認證者及115年獲表揚客語家庭外,本次增加修讀客語文課程及參與客家藝文競賽之師生,期鼓勵民眾從客語學習延伸至日常生活,主動養成開口講客語的習慣,逐步建構講客生活圈。
客委會再度與中央銀行合作,透過TWQR串聯金融及電子支付機構,預計自115年12月中旬起陸續發放17萬份客家幣,符合多項資格者可疊加領取。當日記者會邀集中央銀行、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及20家金融/電子支付機構代表出席。民眾可透過常用的金融或支付APP領用,店家則沿用既有TWQR收款,便利日常消費。

其中,通過115年客語認證者(基礎級暨初級獎勵1,000元;中級暨中高級獎勵3,000元;高級獎勵5,000元)、115年獲表揚客語家庭(扣除1.0已領取者,獎勵1,000元)及參與客家藝文競賽之師生(獎勵500元),無須登記;另修讀客語文課程師生(獎勵500元)採「學校批次填報」及「個人線上申請」雙軌併行機制,請學校與符合資格的師生可依實際需求選擇適合的申領方式。
115年11月30日前,將由學校行政人員協助前往本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站之客家幣登記專區,登錄符合資格之人員名單;未透過學校申請者,自1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可自行至客家幣2.0官網(https://reurl.cc/qaWkAE)提出個人線上申請。符合資格者,將由本計畫客服信箱(hakkacoin@cdri.org.tw)系統發送加密QR code,由申請者自行將客家幣歸戶使用。
為刺激民眾儘速領用,計有20家合作金融機構將公告加碼活動,針對優先領取並於116年3月31日前全數使用完畢之中獎民眾,於116年6月30日前提供加碼數位券50元至中獎者的數位券匣錢包,共2萬份。

客家幣2.0鼓勵民眾領取數位券後,於全臺合作講客店家消費時,主動以簡單生活客語向店員問候、點餐及購物,讓每一次互動,都成為練習客語的機會,並於臨櫃結帳時只要掃描店家TWQR,並輸入消費金額後,即完成抵用,不限次數,用完為止,使用期間自115年12月15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止,截至目前客委會已招募逾650家合作講客店家(持續增加中)。更多詳情請至客家幣官網(https://reurl.cc/qaWkAE)或洽詢客家幣免付費客服電話0800-525-168。
新聞快報
「客家幣 2.0」發放對象及領取方式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辦理客家幣發放作業要點第5點。
二、發放對象:
(一)115年度獲表揚客語家庭成員(扣除已領取114年度客家幣者)。
(二)通過115年客語能力認證者。
(三)課程教學計畫類:18歲以下修讀本土語文(客語文)課程及參與客語沉浸式教學計畫、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之學 生(童)及客語班級教學人員。
註:【客語班級教學人員】條件
1.學校開設客語班級之授課教師、教保人員及客語教學支援老師。
2.客語沉浸計畫陪伴員,每班以1人為限、全客語幼兒園每園可2位,如4班以上,每園至多3人,且每位每學年每班陪同教學時間須達40節/時以上者(每學期至少20節/時)。
3.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計畫協同教學者,每班以1人為限:
(1)國民中小學,每學年於該班或該校跨班級之協同教學時間達30節以上者(每學期至少15節)。
(2)高中(職)校:每學年於該班或該校跨班級之協同教學時間達20節以上者(每學期至少10節)。
(四)客語競賽活動類:參加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含歌唱表演類、口說藝術類、戲劇類】、客語對話能力競賽活動【分一般區、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學生及指導老師。
(五)行政作業類:協助校(園)獎勵系統填報工作之行政工作人員。
三、獎勵額度(倘同時符合各項資格,可累計領取):
(一)符合第二點發放對象第(一)項者:每份1,000元。
(二)符合第二點發放對象第(二)項者:基礎級暨初級每份1,000元;中級暨中高級每份3,000元;高級每份5,000元。
(三)符合第二點發放對象第(三)項者:
1.學生(童):採累計制,可累計領取參與課程教學類及客語競賽活動類之獎勵,每項各發給1份客家幣 500元。
2.客語班級教學人員:每人每班可請領1份客家幣500元,最高可申領10個班級共計5,000元客家幣。
(四)符合第二點發放對象第(四)項者:每隊至多2位指導老師,每位指導老師不分前開競賽類別或競賽區域、組別等,僅能各競賽活動領取1份客家幣500元(無法重複累計隊數領取)。
(五)符合第二點發放對象第(五)項者:提供每校(園)至多4份客家幣,由學校視實際分工情況,彈性分配給負責資料彙整、系統填報及審核的同仁(每人限領取1份客家幣500元)。
四、申領期限:
(一)符合第二點發放對象第(一)、(二)項者,免申辦,由本會主動發放。
(二)符合第二點發放對象第(三)、(四)、(五)項者:
1.115年11月30日前,由學校行政人員前往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站(網址:https://reurl.cc/gNXZLN)客家幣登記專區,登錄符合資格之進修讀本土語文(客語文)課程與相關學校客語計畫或參與客語競賽活動類之學生(童)與客語教學人員名單資料後,由客家委員會執行客家幣廠商之電子郵件信箱hakkacoin@cdri.org.tw系統發送至申領者的電子郵件信箱,由申領者自行將客家幣歸戶使用。
2.未經學校申請者,自1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請自行至客家幣2.0官網https://reurl.cc/qaWkAE/個人線上申請,逾期視為放棄。
五、領取方式:
經確認符合發放資格者,本會預計於115年12月中旬開始陸續寄送加密QR Code至填寫的電子郵件信箱中。開啟信件後,請自行選擇本次活動有配合之金融機構APP內的數位券掃碼器掃描,客家幣將直接匯入您的金融機構APP數位券匣。
六、使用方式及期間:
(一)使用方式:打開客家幣所在之金融機構APP、點選「掃碼支付」、掃描TWQR立牌、輸入消費總金額及客家幣折抵金額、輸入密碼/確認即完成付款(如附件)。
(二)使用期間:自115年12月15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止。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每組QR Code僅限兌換一次,完成兌換後即失效,無法重複使用或轉讓他人。
(二)請於票券使用期限內完成消費,逾期將自動失效,恕不補發。
(三)各合作金融機構APP介面及操作方式可能略有差異,請依實際畫面指示操作。
(四)若您的金融帳戶為警示帳戶,因係由法院、檢調機關、金融監督管理機關或警政單位所列管,可能因帳戶列管而無法完成客家幣領取或使用,如需恢復帳戶功能或使用相關額度,請先洽往來銀行完成身分確認及申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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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登場 古主委:讓義民精神在當代持續傳承
【客語版-大埔腔】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古秀妃10月25號朝脣出席「2026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主祭大典,同臺北市長蔣萬安、各地義民廟代表同海內外客家社團代表等等共同祭拜義民爺。古主委表示,先民為著守護家園各盡其責,如今全民也該當肩負守護民主、捍衛臺灣个責任,實踐利他精神,做為新時代个義民,讓忠義精神世代相傳。
古主委指出,義民祭典毋單盡係追念先民个傳統儀式,更係展現全民共同承擔个精神。無論身在臺灣或者海外,每個人都使得為守護家園盡一份心力;這份有利於人民、為他人付出个精神,正正係義民文化个重要價值,也該當融入日常生活,繼續傳承。
蔣市長表示,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至今38年,早都變成臺北重要个城市文化活動;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舊年入園人次更超過160萬較加。未來將繼續推動客語傳承,讓臺北客家文化展現更多元个活力。
該日出席个貴賓還包括臺北市副秘書長王崇斌、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文德、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局長范姜泰基、世界客屬總會榮譽總會長吳伯雄、圓山大飯店董事長葉菊蘭、奧地利商務代表辦事處代表安柏恩、貝里斯大使館執行秘書呂靜宜、世界臺灣聯合總會總會長邱榮光同亞洲臺灣聯合總會各區代表、北美臺灣客家聯合總會、各縣市客家社團理事長同代表等等,共同參與盛會,展現海內外客家鄉親傳承義民精神、凝聚客家情誼个力量。

2026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用「義鳴紀 TAIPEI HAKKA AGE」做主題,結合傳統義民信仰同新潮、時尚還有青年創意,展現臺北客家大步行向新世代个文化活力。原訂於10月24號至26號在中正紀念堂國家兩廳院藝文廣場舉辦,因致受颱風外圍環流同天時影響,為著保證參與民眾同工作人員个安全,調整到10月25號移至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恭迎全臺23尊義民爺、忠勇公,並舉行安座同主祭大典。
【華語版】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古秀妃10月25日上午出席「2026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主祭大典,與臺北市長蔣萬安、各地義民廟代表及海內外客家社團代表等共同祭拜義民爺。古主委表示,先民為守護家園各盡其責,如今全民也應肩負守護民主、捍衛臺灣的責任,實踐利他精神,成為新時代的義民,讓忠義精神世代相傳。

古主委指出,義民祭典不僅是追念先民的傳統儀式,更展現全民共同承擔的精神。無論身在臺灣或海外,每個人都能為守護家園盡一份心力;這份有利於人民、為他人付出的精神,正是義民文化的重要價值,也應融入日常生活,持續傳承。
蔣市長表示,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歷經38年,已成為臺北重要的城市文化活動;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去年入園人次更突破160萬。未來將持續推動客語傳承,讓臺北客家文化展現更多元的活力。

當日出席的貴賓尚包括臺北市副秘書長王崇斌、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文德、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局長范姜泰基、世界客屬總會榮譽總會長吳伯雄、圓山大飯店董事長葉菊蘭、奧地利商務代表辦事處代表安柏恩、貝里斯大使館執行秘書呂靜宜、世界臺灣聯合總會總會長邱榮光及亞洲臺灣聯合總會各區代表、北美臺灣客家聯合總會、各縣市客家社團理事長及代表等,共同參與盛會,展現海內外客家鄉親傳承義民精神、凝聚客家情誼的力量。
2026臺北客家義民嘉年華以「義鳴紀 TAIPEI HAKKA AGE」為主題,結合傳統義民信仰與新潮、時尚及青年創意,展現臺北客家邁向新世代的文化活力。原訂於10月24日至26日在中正紀念堂國家兩廳院藝文廣場舉辦,因受颱風外圍環流及天候影響,為確保參與民眾及工作人員安全,調整於10月25日移至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恭迎全臺23尊義民爺、忠勇公,並舉行安座及主祭大典。
客庄老屋以修代訓示範案場出爐 傳習學員招募中
客家委員會推動「115年至117年度客庄老屋再生示範輔導計畫」,共受理全國30件申請案,經資格審查及專家評選後,選出新竹新埔天祿堂及屏東內埔三間屋2處示範案場,將透過老屋修繕實作,傳承傳統建築工法,並推廣客庄老屋維護知能及保存意識。

客委會表示,下一期計畫將於116年下半年啓動,除本次獲評備取之新竹橫山三省堂曾屋及桃園龍潭六桂傳香百年翁屋,將優先納入下一期示範案場外,屆時亦歡迎客庄老屋所有權人能繼續共襄盛舉,踴躍參加遴選。
本期「以修代訓」工作坊,將同時於新埔及內埔兩地開辦,結合老屋修繕與傳統建築工藝教學,由匠師團隊帶領學員實作,讓參與者在修復過程中學習傳統漢瓦工法、累積實務經驗,每區預計招收5至8名傳習學員,歡迎有興趣投入傳統建築修繕及客家文化保存的民眾報名參加,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115年11月16日止。

相關計畫公告及招募資訊,可至「客家老屋再生輔導平台」官方社群查詢,或以LINE搜尋「@info_hakkahouse」。學員招募事宜可洽雄本老屋規劃有限公司,聯絡人為陳小姐、鍾小姐,電話:(04)2207-5576,電子郵件:info_hakkahouse@gmail.com。
2026客家影像展免費索票開跑 21部精采作品邀民眾走進光影世界
2026「客家影像展」將於11月7日正式登場!今年以「水」為策展主題,精選21部國內外優質作品,透過影像呈現客庄生活、土地記憶與多元文化樣貌。影展將於臺北、新竹及高雄三地接力舉辦,共規劃10場放映活動,全面採索票方式入場。臺北場已開放線上索票,邀請民眾走進電影院,一同感受客家影像的豐富魅力。
客家委員會表示,水不僅滋養土地,也承載世代相傳的生活記憶。今年影展以「水」為核心,透過「水的記憶」、「水、返鄉與職人」及「水、女性與傳承」三大策展主題,串聯不同世代的生命經驗,從臺灣客庄延伸至世界各地,帶領觀眾重新思考人與土地、文化及環境的關係。
本屆影展除精選12部「客家影像故事」徵件得獎作品,呈現青年護溪、埤塘復育、返鄉職人及女性生命等多元議題,也特別安排《原鄉人》、《魯冰花》及《小城故事》三部經典電影數位修復版重返大銀幕,讓觀眾重溫臺灣文學改編作品與動人的小鎮故事,感受經典影像歷久彌新的魅力。
此外,影展亦規劃多部關注水資源、環境與人文議題的作品,包括《水・不水之間》、《川端》,帶領觀眾沿著河流探索臺灣的水文與生活;更安排《高原上的家屋》、《再見未來男孩》、《黑蝶風暴》及《小地球大夢想》等國際作品,則透過不同文化視角,呈現世界各地人們與環境共生的故事,拓展客家影像展的國際視野。
2026客家影像展將於11月7日至8日在臺北光點華山電影館率先登場,11月15日移師新竹市影像博物館,11月21日至22日則於高雄市電影館接續放映。各場次均採免費索票方式入場,臺北場已開放索票,新竹場及高雄場分別於11月2日及11月9日上午10時開放索票。
客家委員會誠摯邀請民眾踴躍參與,透過一部部精采作品,看見客庄的文化底蘊與當代故事,也從世界各地的影像中,發現不同生命經驗所交織的共同情感。各場次座位有限,索完為止,詳細放映場次、影片介紹及索票資訊,請至「2026客家影像展」官方網站查詢。
【2026客家影像展放映及索票資訊】
臺北場|光點華山電影館
* 放映日期:11月7日(六)至11月8日(日)。
* 索票時間:10月27日(二)上午10時起。
新竹場|新竹市影像博物館
* 放映日期:11月15日(日)。
* 索票時間:11月2日(一)上午10時起。
高雄場|高雄市電影館
* 放映日期:11月21日(六)至11月22日(日)。
* 索票時間:11月9日(一)上午10時起。
「2027桐花祭」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受理申請
一、依據:本會「客家文藝復興補助作業要點」規定(以下稱本要點)。
二、目的:
為呼應全民健康及永續山林,讓民眾每年一到油桐花開的季節,即聯想到「桐花」與「客家」,並透過各縣市轄內「樟之細路」段落或特色賞桐步道,辦理兼具健行、文化與環境教育內涵之活動,促進民眾親近山林、深化客庄人文體驗,形塑「走進客庄,看見桐花」之品牌意象。
三、補助對象:直轄市、縣(市)政府。
四、辦理期程及地點:116年3月至5月於「樟之細路」或「賞桐步道」等地點辦理。
五、提案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截止收件。
六、補助經費:每縣(市)以新臺幣90萬元為上限。
七、辦理內容及提案說明:
(一)須結合在地「樟之細路」或「賞桐步道」辦理,透過健行方式串聯自然景觀與人文地景,讓參與者「用腳認識客庄、用心體驗文化」,申請單位須提前整備步道,並鼓勵在地居民運用自然素材,共同參與步道環境整理及整修。
(二)健行活動至少規劃半日以上,並於樟之細路段或當地賞桐步道,沿途設置1-3個文化及生態體驗點及安排地方文史團隊進行導覽解說,之後可標示為「桐花文化路徑」,成為常態性導覽資源,在賞桐之餘結合在地人文故事、地景等生態及文史,感受獨特客家文化。
(三)在大眾運輸系統、步道與景點間,安排各式接駁方式,以解決交通接駁及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工具。
(四)活動請使用客語,並應以營造客語友善環境及推廣客語為目標,並宣導自然環保觀念,落實消費者保護、動物保護及落實消除對任何性別一切形式歧視等相關政策,並將性別平等意識融入活動,鼓勵多元參與。
八、注意事項:
(一)活動相關場地及內容、相關設施設備,應具備安全性與合法性,對於活動場地之秩序、安全、疏散、交通等事宜,主辦單位應訂定周密計畫並負全責,明定緊急狀況處理程序與方法,並派人專責指揮管理及切實執行。
(二)本計畫申請程序及其他相關規定,請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三)補助對象及其執行補助計畫之工作團隊(包括但不限演出團隊等),申請補助時如有違反性別平等、勞工權益相關法令或其他影響本會聲譽之重大情事,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者,本會得不予補助。但獲不起訴處分者,得視其具體事由課予其他處分。各級政府受有本會補助之計畫時,如有委託或補助第三方執行者,亦適用之。另,本補助計畫提案內容不得與本會其他補助計畫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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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15年度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案說明」宣導資訊
為檢視建商對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遵循狀況,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於本(115)年3月至5月間辦理「115年度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
本次查核,交互運用「銷售排行」及「地方擇選」之選案方式。除以114年7月至12月之銷售戶數為基準,就「全國銷售排行前10名」之建案進行查核外;並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擇選轄區內之建案進行查核;另分析109年至114年行政院消保處與內政部地政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合作辦理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資料,就「過去查核資料累計違規2次以上建商」及114年度第2次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違規項次較多之建商」(違規項次4項以上),再次加強查核。
本次共計查核69建案,每個建案均查核「驗收」、「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及「通知交屋期限」等15項目,整體查核結果如下(詳附表1至附表3):
一、「全國銷售排行」(共10建案):
本次查核建案,契約內容均符合規定。
二、「地方選案」(共50建案):
(一)9建案契約內容部分不符合規定。
(二)計有13項次不符合規定,契約內容整體不合格率為1.7%(13/750)。
三、「過去查核資料累計違規2次以上建商及前次查核違規項次較多建商」(共9建案):
(一)2建案契約內容部分不符合規定。
(二)計有3項次不符合規定,契約內容整體不合格率為2.2%(3/135)。
對於契約內容不合規定之建商,行政院消保處已請內政部地政司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依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第5項規定裁處完竣在案,本次查核共計裁處罰鍰新臺幣354萬元。
本次查核,主要違規樣態如下:
一、違反「驗收」規定(應記載事項第13點):
本次查核發現,部分建商於通知驗收前未接通自來水、電力;另有部分建商於契約內記載公共設施縱使「未完工」,賣方仍得通知買方驗收專有部分。
二、違反「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規定(應記載事項第3點):
本次查核發現,部分建商於契約中未記載停車位之「性質」、「高度」或「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消費資訊揭露不完整。
三、違反「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規定(應記載事項第12點):
本次查核發現,部分建商未將「取得使用執照」列為應依限完成之項目;另有部分建商以錯誤之計算基礎計算遲延利息(例如:以「已繳房屋價款」替換「已繳房地價款」,作為遲延利息計算基礎),侵害買方權益。
四、違反「通知交屋期限」規定(應記載事項第15點):
本次查核發現,部分建商於契約中要求買方提前於「通知交屋日起30日後」負擔本戶之水電費、瓦斯基本費,轉嫁付費之義務,增加買方負擔。
行政院消保處呼籲建商應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擬定各項契約條款,切勿隱瞞重要消費資訊,影響消費者判斷;亦不得任意增列「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無且不利於消費者之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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