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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轉知

發布日期:114-10-29

更新日期:114-10-29

轉知環境部114年10月23日公告,自114年10月23日至114年11月22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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