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中華民國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English
  • 意見信箱
  • 常見問答
  • 雙語詞彙
  • RSS訂閱
  • 切換小型字
  • 切換中型字
  • 切換大型字

景點| 美食| 文化| 進階搜尋

選單  
  • 功能選單
    • 網站導覽
    • 回首頁
    • 兒童版
    • English
    • 意見信箱
    • 常見問答
    • 雙語辭彙
    • RSS訂閱
    • 進階搜尋
  • 公告資訊
    • 最新消息
    • 活動報報
    • 採購訊息
    • 採購案委員名單
      • 採購甄選委員名單
      •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 專題報導
    •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 機關介紹
    • 本會簡介
    • 重點施政
    • 組織條例
    • 組織架構
    • 業務職掌及連絡電話
    • 首長專區
      • 主委簡介
      • 主委的話
      • 副主任委員
    • 歷任首長
    • 會徽圖說
    • 大事紀
    • 雙語詞彙對照表
    • 聯絡我們
  • 政府資訊公開
    • 重大政策
    • 施政方針
      • 年度施政計畫
      • 年度施政績效
    • 法規與內規
      • 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法律
      • 法規命令
      • 行政規則
      • 已廢止或停止適用之法規
      • 法規草案預告
      • 法令宣導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個案計畫評核
    • 預決算與會計報告
      • 預算書
      • 決算書
      • 會計報告
      •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預結算
        • 預算書
        • 決算書
    • 研究報告
      • 學術研究
        • 補助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
        • 客家學術研究
        • 客家論文導讀
        • 基礎資料
        • 博碩士論文
        • 歷年執行研究計畫資訊
      • 公務出國報告
      • 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
      • 委託研究報告
    • 業務統計
      • 公務統計
      • 辦理人民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案件統計
      • 政策宣導相關廣告
      • 歷年補助地方興建公共設施
      • 行動應用軟體服務績效調查表
      • 國家賠償事件統計
      • 性別統計專區
      • 全國客家人口暨語言基礎資料
      • 採購案件統計
      • 客語認證統計
    • 本會捐助財團法人之相關資訊
    • 政府開放資料
      • 政府資料開放集
      • 政府資料開放
      • 資料集總表
    •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 與其他機關之業務分攤
    • 前瞻基礎建設
    • 工程施工查核專區
      • 主管機關法規及本會相關規定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內政部
        • 本會
      • 工程施工查核計畫
      • 工程施工查核結果
      • 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 工程施工品質講習會
    • 生態檢核
      • 生態檢核須知
      • 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 委員專區
      • 客家委員會組織法
      • 委員職掌
      • 委員名單
    • 廉政園地
      • 廉政會報專區(自108年起改為必要時召開)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揭露專區
      • 廉政宣導專區
      • 廉政法規政策專區
      • 財產申報專區
      •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專區
      • 遊說專區
    • 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 行政指導文書
    •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 內部控制制度
    • 合議制機關會議記錄
  • 服務園地
    • 世界客家專區
      • 海外風信子
      • 海外客家社團
      • 海外客家活動
      • 客家美食
      • 電子賀卡
    • 客家貢獻獎專區
      • 歷屆得獎者名單
    • 表單下載
    • 客家委員會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客庄產業振興專區
    • 全國客家社團
      • 全國客家社團名冊
      • 臺北市客家社團連結
      • 新北市客家社團連結
      • 桃園市客家社團連結
    • 客家事務專責機構
    • 伯公照護站專區
      • 伯公照護站
        • 實施計畫
        • 設置區域統計表
        • 伯公照護站名冊
        • 性平觀賞影片
      • 老幼同樂活動
        • 影片
    • 客語為通行語專區
      • 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
      • 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及獎勵作業要點
      • 110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重點項目及指標
      • 111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重點項目及指標
      • 110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績優單位
      • 110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成績
    • 通譯人才資料庫
    • 客語友善環境形象識別系統規範手冊
    • 檔案應用專區
      • 檔案應用申請
      • 檔案應用宣導影片
      • 檔案目錄查詢
      • 檔案法規
      • 檔案情報站
    • ODF宣導專區
    • 電子書
    • 活動行事曆
    • 問卷調查
  • 獎補助線上申辦
    • 獎補助線上申請
    • 獎補助線上申辦操作手冊(公版)
    • 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
    • 客語生活學校補助
  • 會員專區
    • 註冊會員
    • 會員登入
    • 忘記密碼
    • 電子報訂閱
    • 歷史電子報
  • 性別平等
    • 性別主流化
      • 實施計畫
      • 政策綱領
      • 成果報告
    • 性別統計
    • 性別預算
    •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 設置依據
      • 現任委員
      • 會議紀錄
      • 性別平等委員推薦
      • 性別平等業務提案
    • 性別業務推廣
    • 性別新知
    • 性騷擾專區
    • 相關連結
  • 相關連結
:::
  • 公告資訊
    • 最新消息
    • 活動報報
    • 採購訊息
    • 採購案委員名單
      • 採購甄選委員名單
      •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 專題報導
    •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 機關介紹
    • 本會簡介
    • 重點施政
    • 組織條例
    • 組織架構
    • 業務職掌及連絡電話
    • 首長專區
      • 主委簡介
      • 主委的話
      • 副主任委員
    • 歷任首長
    • 會徽圖說
    • 大事紀
    • 雙語詞彙對照表
    • 聯絡我們
  • 政府資訊公開
    • 重大政策
    • 施政方針
      • 年度施政計畫
      • 年度施政績效
    • 法規與內規
      • 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 法律
      • 法規命令
      • 行政規則
      • 已廢止或停止適用之法規
      • 法規草案預告
      • 法令宣導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個案計畫評核
    • 預決算與會計報告
      • 預算書
      • 決算書
      • 會計報告
      •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預結算
        • 預算書
        • 決算書
    • 研究報告
      • 學術研究
        • 補助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
        • 客家學術研究
        • 客家論文導讀
        • 基礎資料
        • 博碩士論文
        • 歷年執行研究計畫資訊
      • 公務出國報告
      • 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
      • 委託研究報告
    • 業務統計
      • 公務統計
      • 辦理人民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案件統計
      • 政策宣導相關廣告
      • 歷年補助地方興建公共設施
      • 行動應用軟體服務績效調查表
      • 國家賠償事件統計
      • 性別統計專區
      • 全國客家人口暨語言基礎資料
      • 採購案件統計
      • 客語認證統計
    • 本會捐助財團法人之相關資訊
    • 政府開放資料
      • 政府資料開放集
      • 政府資料開放
      • 資料集總表
    •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 與其他機關之業務分攤
    • 前瞻基礎建設
    • 工程施工查核專區
      • 主管機關法規及本會相關規定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內政部
        • 本會
      • 工程施工查核計畫
      • 工程施工查核結果
      • 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 工程施工品質講習會
    • 生態檢核
      • 生態檢核須知
      • 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 委員專區
      • 客家委員會組織法
      • 委員職掌
      • 委員名單
    • 廉政園地
      • 廉政會報專區(自108年起改為必要時召開)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揭露專區
      • 廉政宣導專區
      • 廉政法規政策專區
      • 財產申報專區
      •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專區
      • 遊說專區
    • 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 行政指導文書
    •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 內部控制制度
    • 合議制機關會議記錄
  • 服務園地
    • 世界客家專區
      • 海外風信子
      • 海外客家社團
      • 海外客家活動
      • 客家美食
      • 電子賀卡
    • 客家貢獻獎專區
      • 歷屆得獎者名單
    • 表單下載
    • 客家委員會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客庄產業振興專區
    • 全國客家社團
      • 全國客家社團名冊
      • 臺北市客家社團連結
      • 新北市客家社團連結
      • 桃園市客家社團連結
    • 客家事務專責機構
    • 伯公照護站專區
      • 伯公照護站
        • 實施計畫
        • 設置區域統計表
        • 伯公照護站名冊
        • 性平觀賞影片
      • 老幼同樂活動
        • 影片
    • 客語為通行語專區
      • 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
      • 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及獎勵作業要點
      • 110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重點項目及指標
      • 111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重點項目及指標
      • 110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績優單位
      • 110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成績
    • 通譯人才資料庫
    • 客語友善環境形象識別系統規範手冊
    • 檔案應用專區
      • 檔案應用申請
      • 檔案應用宣導影片
      • 檔案目錄查詢
      • 檔案法規
      • 檔案情報站
    • ODF宣導專區
    • 電子書
    • 活動行事曆
    • 問卷調查
  • 獎補助線上申辦
    • 獎補助線上申請
    • 獎補助線上申辦操作手冊(公版)
    • 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
    • 客語生活學校補助
  • 會員專區
    • 註冊會員
    • 會員登入
    • 忘記密碼
    • 電子報訂閱
    • 歷史電子報
  • 性別平等
    • 性別主流化
      • 實施計畫
      • 政策綱領
      • 成果報告
    • 性別統計
    • 性別預算
    •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 設置依據
      • 現任委員
      • 會議紀錄
      • 性別平等委員推薦
      • 性別平等業務提案
    • 性別業務推廣
    • 性別新知
    • 性騷擾專區
    • 相關連結
  • 相關連結
建議您使用 Chrome 或 FireFox 瀏覽器
  • 現在位置:首頁
  • >
  • 服務園地
  • >
  • 世界客家專區
  • >
  • 海外客家社團
:::
::: 友善列印 Facebook Twitter

砂拉越客屬公會

張貼日期:2008-07-05

社團簡介

歷史背景
砂拉越客屬公會經歷了砂拉越白人拉者布洛克王朝的統治時代, 光復後砂拉越淪為英殖民地時代, 直至砂拉越參加大馬獨立自主時代. 在這漫長的歲月, 它走過崎嶇的道路, 為同鄉, 國家, 社會作出钜大貢獻.

砂拉越客屬公會成立之初乃是屬於【新加坡的南洋客總】之會員, 直至一九七三年, 我國中央政府禁止國內鄉團與外國鄉團有屬關係請況下, 才與南洋客總斷絕會員關係. 不過, 兩會之間仍保持著鄉誼的友好關係, 時有親善交流訪問. 由於中央政府上述禁令的實行, 亦間接地促成我國國內數十個客屬社團, 著手籌組馬來西亞客屬公會聯合會. 經多年的籌創, 大馬客聯總會終於一九七八年獲得成立. 砂拉越客屬公會曾於一九八四年當選為大馬客聯總會第五屆值年理事會, 分別由當年的砂拉越客屬公會會長沈盤棋及羅仲勳鄉賢擔任值年理事長. 砂拉越客屬公會擔任大馬客聯總會值年理事會之任期內, 發起籌創大馬客聯貸學金計畫. 並獲得國內客屬公會的熱烈響應, 迄今己造就及培育不少客家人才.

1, 歷史沿革
     * 成立的時間:2000年2月29日
     
* 成立宗旨:
       
A,聯絡會員情誼 
       
B,促進會員互助合作精神 
      
C,增進會員福 利及參與農工商業投資 
      
D,發揚客家文化與優良傳統。
2, 組織形態
  
 * 組織章程:包含公會名稱、註冊通訉位址、宗旨、會員、入會手續、會員義務、會員權利、會員名冊、會員退會、開除會籍、入會基金、執行委員會、委員會職權、選舉及任期、會議、財政規定、審計師、產業理事、青年團與婦女組、禁例、修改章程、解散。
   
 * 會長任期:無任期。惟主席與財政只能任兩屆為期四年;青年團與婦女組與上述相同。
   
* 改選狀況:理事會、青年團、婦女組兩年一屆屆滿後即舉行改選,選舉以提名方式進行,任何提名者必須獲得1名永久會員為提議人1名附議人方為合法。一旦超過章程法定人選,即在會員大會中由會員投票,得高票者中選為理事。
 3, 例行性活動
  
  * 舉辦活動與時間等資訊
      
 常年活動 :五月份會員家庭日、七月份頒發會員子女成績優異與學術獎勵金、八月份捐血運動、九月份慶祝中秋暨孝親敬老會及農曆新春聯歡會。
   
 *其他:
       
A,根據需要主辦會員子女學術性比賽。
       
B,配合本區華人社團聯合會主催的各項包括教育活動 
       
C,配合馬來西亞或砂拉越州屬會主辦的嘉年華會或婆羅洲三邦客家山歌比賽等。

章程的修改
砂拉越客屬公會自一九三四年一月十五日獲政府批准成立至今, 其章程曾經過多次修改, 以加強公會組織需求, 並反映出公會的發展乃與時並進.

一九五一年之會員大會上, 對章程作重大的修改, 包括將原有的【砂拉越客屬總會】改為【砂拉越客屬公會】, 以適應時局發展, 此外, 也增設普通會員與基本會員二類. 在普通會員方面規定, 凡是居留砂拉越之客屬人士, 品行端正者, 皆為普通會員, 不需繳交年捐, 月捐或基金. 基本會員則需繳交本會二元及月捐. 而執委會人數則從一九三四年的十八人增至廿一人.

一九八零年三月八日的會員大會上通過修改章程, 取消普通會員籍, 凡要成為會員者須填寫表格申請, 且繳入會期金及年捐, 而會員再分市區與郊區, 同時規定若一次繳交一百元者, 則為永久會員, 無須再繳年捐. 執委會任期也改為一任二年, 而主席任期最長不得連任超過二任四年.

一九八一年修改章程, 增設青年團與婦女組, 在執委會中也增設青年股與與婦女股各二名. 一九八八年的章程修改, 則規定主席, 秘書長及財政之任期, 不得連任超過二任四年, 執委人數增加至廿七人. 會員年捐則提高至十元, 入會基金也提高至十元, 但永久會員費則保持不變. 在公會選舉方面, 也有極丈大的改變, 從最初期的票選方式, 而至一九八八年採用最民主的自由提名方式, 在會員大會上, 由出席之會員, 一人一票當場投票選出. 會員須親自投票不得代領或代投.

會所與產業
本會於一九三四年創立時, 乃租用古晉中街廿五號店屋為會所, 並與同年八月廿六日隆重舉行開幕禮. 由於會務迅速發展, 會員人數的急速激增, 於一九三七年會員人數增至一千多人.

執委會於一九三九年正月的會員大會提出購置本會會所的建議而獲大會的接納, 而後展開全面性的籌措會所基金. 在眾志成城的團結與合作下, 終以九千五百元購買漢陽街十七號與十八號二間雙層店屋充作會所用途. 該兩間店屋二樓, 自一九三六年開始便為本會會所直至一九九二年, 本會在青草路金玉路購置三間三層店屋, 充作新會所後, 處於黃金地帶的兩間店屋決定出租充作商業用途, 以增加公會收入.

除了漢陽街兩間店屋外, 漢陽街一號店亦為本會產業. 該間雙層店屋原屬古晉屠業公會所擁有, 但在一九五五年該會將這間店屋捐獻給中中校董會充作中中焦賣籌款彩票之首獎. 砂拉越客屬公會支持中中校董會這項籌款運動認購一千五百張彩票, 並中獲首獎獨得這間店屋, 公會一直出租充作商業用途, 以其收入作活動經費.

一九三九年, 本會以時價一萬二千元購置鳳梨路路口一塊三畝半之土地, 充作當時越光學校校址 (現為古晉中華第四校). 一九三七年以時價九百元購下五哩十畝的土地, 充作客屬義山用途, 而於一九三八年再以時價一萬三千元購下毗鄰的六十多畝土地, 以擴大義山地段. 一九六九年, 執委會決定以十七萬四千四百卅五元購下朋尼遜路十四哩一塊一百七十三畝土地, 作為客屬新義山用途.

於一九九零年的會員大會上一致通過授權會長丘華山, 署理會長謝水旺及副會長李談賢的三人置產業小組處理增購產業. 經過一年時間物色產業及店屋後, 終於以九十一萬購置金玉路卅四號三間三層樓的店屋, 充作本會會所用途.

經過內部裝修後, 本會新會所於一九九二年八月廿三日舉行落成開幕典禮, 敦請當時的本州副首長丹斯裡黃順開一生主持開幕.

對教育事業的貢獻
本會在創立之初, 便將當時的「公民學校」及「大同學校」合併為一, 由本會辦理, 並易名為「越光學校」, 開辦中小學班級. 越光學校於一九三五年學生人數三百餘名, 學生人數激增, 原有課室不足應用, 於一九三九年春, 本會決定購置鳳梨路一塊三畝半的地皮, 斥資一萬二千五百元, 再花費四萬七百五十元興建校舍. 直至戰後, 古晉各社團決定由中華小學校董會辦理, 改名為中華第四校, 租期五十年.
在戰後, 古晉五間華小及三間華文獨中, 即中華第一三四中學, 由十四社團代表組成的中華中學校董會統籌統辦後, 三間獨中的辦學經費均由華社及熱心人士加以籌措. 作為十四社團之一的本會, 每年出錢出力來分擔三間獨中的辦學經費. 從一九六二年至一九八九年, 捐助常年辦學經費高達五十萬餘元.
進入九十年代, 本會收入的日愈充裕的情況下, 本會每年捐獻二萬四千元, 充作中中的常年辦學經費, 與此同時, 適逢中中校董會籌募辦學基金, 本會也將鼎力支持, 過去多年了, 類似的籌款, 本會都贊助三萬元. 除此之外, 古晉中華小學校董會屬下五間華小重建校舍及第六校的興建, 本會從不落人後地作出捐款.
為照顧貧苦會員子女之教育, 本會於一九六二年設立助學金, 再於一九七八年起, 增設會員子女學業優良獎勵金, 每年至少百餘二百名會員子女從中受惠.
在一九九七年的會員大會中通過大學貸學金計畫, 以便為有志在國內或出國攻讀大學課程的家境清寒之會員子女申請. 這項大學貸學金計畫於一九九八年正式落實. 第一年共有七名會員子女獲得獲貸學金. 第二年則有二名子女獲得貸學金.
在該貸學基金方面, 本會分別在九七年及九九年度的大會上批准各出二十萬元, 充作基金.
於一九九九年, 獲得本會名譽顧問李志明鄉賢捐獻三十萬元, 並在砂拉越客屬公會名下設立另一個大學貸學金, 即是李志明大學貸學金基金, 備有簡章及獨立銀行戶口, 在鞏固本會大學貸學金計畫之根基上, 貢獻良多.

成立青年社團與婦女組
本會於一九八一年修改章程, 增設青年團與婦女組條文, 使本會能成立這二個輔翼組織, 以壯大公會組織的同時, 也在於栽培公會接班人才.

一九八一年三月初會員大會議決成立青年團. 經過半年多的籌組後, 青年團終於在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一日召開團員大會, 選出第一屆團委, 而楊謙俊受推選為首任團長. 青年團於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舉行隆重成立典禮.

本會青年團成立之後, 委任李錦秋同鄉籌組婦女組, 並於一九八二年八月一日正式成立, 在李錦秋的積極領導下, 獲得客籍婦女積極參與, 使到本會組織日愈的壯大, 成為本市數一數二的大鄉團之一

康樂與會員服務活動
砂客屬公會乃是團結客屬人士的象徵, 在晉漢省華人社團總會, 中華中小學校董會, 晉漢省教育基金及華人信託委員會所委派之代表. 與此同時, 本會乃以服務客屬同鄉及會員為宗旨的情況下, 本會有二名受政府委任的助理婚姻註冊官, 即本會名譽會長沈盤棋及本會副會長蔡益源,每週二天輪流在會所為客屬同鄉進行婚姻註冊. 每年平均為超過二百對新人進行婚姻的註冊. 此外, 對於那些婚姻不和的怨偶, 本會設有婚姻調解委員會, 協助調解工作. 對那些無法補救的婚姻, 該委員會將向當局建議批准給予仳離.

在促進會員的康樂活動方面, 在本屆的執委會會議中批准設立康樂小組, 積極推展各項康樂活動, 包括開辦土風舞練習班及元極功練習班, 公開讓會員同鄉及對這兩項活動有興趣的公眾人士報名參加, 約有二百多學員分別參加這兩項活動.

促進友好與人文交流
每逢國內外客屬公會團體, 成立周年或世界性大會, 如懇親大會及祭祖活動, 本會都派出代表參與其盛.
在祭祖方面, 本會於一九九七年下旬, 首次組織逾八十名的祭祖團前往中國寧化及長汀參加世界客屬祖祭及公祭母親河盛典. 這項祖祭團的成功舉辦, 使本會在發揚慎終追遠精神上取得一定裨益.

公會章程 
第一條 : 名稱
    本會定名為「砂拉越客屬公會」. 以下簡稱為「本會」.
     
第二條 : 註冊通訊位址
    本會註冊通訊位址為砂拉越古晉金玉路34-36 號三樓, 郵區編號為九三一五零. 除非得到社團註冊官之許可, 否則不得更改之.
     
第三條 : 宗旨
    本會宗旨為--
聯絡會員情誼.
促進會員互助精神.
增進同鄉福利及參與農工商業投資.
贊助社會慈善公益, 推動文化及教育事業.
接收熱心人士之捐獻與購置產業及其他設備以推行本會之活動. 
     
第四條 : 會員
    凡居住在砂拉越的客家人士, 年齡在十八歲或以上, 不拘男女與宗教信仰, 品行端正者, 均得申請為普通會員 (以下簡稱會員)
凡繳足一佰元年捐及入會基金之會員, 即為永久會員, 無須再繳年捐.
凡居住在砂拉越的客家人士, 均可申請本會附屬會員 (Associate) 而無須繳交入會基金及年捐. 附屬會員無投票權亦不得擔任本會職員, 但得享受本會義山借用權, 婚姻註冊及遺產簽證之服務.
在這項條款下, 本會會員將分為普通會員(Ordinary Member) 與永久會員 (Life Member). 
     
第五條 : 入會手續
    申請入會須由二名會員介紹, 申請書填就後呈交秘書長, 由其儘早提呈執委會批准. 執委會可拒絕任何申情書而不須說明理由.
申請書被批准, 申請人繳交入會基金及年捐後即正式成為本會會員, 並得享受會員之各種權利. 
     
第六條   會員義務
    本會會員應遵守下列義務--

遵守本會章程, 細則及一切議決案.
介紹同鄉入會.
按時繳交入會基金及年捐.
倘被選為執委, 不得無故推卸.
如本會經費不足或有特別之需要時, 可向會員徵收特別捐或募捐. 
     
第七條   會員權利
    凡會員均有下列權利--
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開會員大會時有發言權.
有動議及表決權, 可參與各項文教, 福利組織, 義山借用權及本會所規定之一切權益及設備.
提供各項有益同鄉及興革本會之建議. 
     
第八條   會員名冊
    本會應保存一份會員名冊, 詳載下列事項-- 1. 會員編號  6. 出生日期與地點
2. 入會日期   7. 性別
3. 姓名   8. 職業及任職地址
4. 身份證號碼   9. 國籍
5. 住址      
     
第九條   更換地址
    會員更換地址應儘早通知秘書長, 否則凡信件, 傳單或通知書之類, 寄至其最後之登記位址, 即算有效寄發或送達, 並被認為收妥.
     
第十條   退會
    會員退會須予秘書長一個月之書面通知並繳清一切應繳款項.
     
第十一條   開除會籍
    凡會員或執委不遵守本會章程, 細則或議決案或行為不檢有損本會信譽者, 執委會有權警告之; 必要時可議決革除其執委資格或其會籍.
任何會員或執委不服執委會之決定可在卅日內提出書面上訴, 要求召開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之決定即是最後之決定. 
     
第十二條   失去會籍之後果
    凡會員不論退會或被開除後, 則失去對本會資產與資金之享有權利, 所繳交之入會基金與年捐及捐獻不得退還.
     
第十三條   入會基金
    入會基金--拾元
年捐--拾元
永久會員--壹佰元
年捐須同年之首六個月內繳清.
凡會員拖欠三年以上年捐者自動失去其一切會員權利, 直至繳清欠款後才予恢復.
特別捐得由執委會通過向會員募捐. 
  
第十四條   執行委員會
    執委會由下列27名委組員成並于兩年一度常年大會中選出.              
會長  一名       
署理會長   一名   文教   一名
副會長   三名   副文教   一名
秘書長   一名   公關    一名
副秘書長   一名   副公關   一名
財政   一名   青年事務   一名
副財政   一名   副青年事務   一名
華文書   一名   婦女事務   一名
國文書   一名   副婦女事務   一名
英文書   一名   康樂   一名
福利   一名   副康樂   一名
副福利    二名   委員   二名 
             
執行委員會之職責為處理與督察日常會務遵循大會指示及訂定之政策, 以執行各種有關本會事項. 執委會應向會員大會呈交上年度工作報告.
如遇緊急事項須要執委會批准而未召開會議時, 秘書長可以方式以獲得該項批准, 事後應把決定提交執委會覆准存案.
凡執委無故連續三次缺席執委會議又無告假或俱函說明理由者當辭職論.
凡遇執委辭職或逝世或喪失資格, 其空額應邀請最近一屆選舉中獲得最多票數之候選人遞補之, 若無適當人選或其拒絕就職時, 執委會有權委任本會其他會員填補, 任期至下屆選舉為止.
執委會應指導各執委辦理本會會務. 執委會得委任受薪職員或區代表. 如本會認為有良好或充足理由時, 執委會有權罷免或重新委任受薪職員或區代表. 區代表之任務為協助本會推行一切會務活動如鳩收年捐,捐款及負責連絡等.
執委會有權訂立任何細則或條規以便執行會員大會之議決素案或推動會務之活動.
在不抵觸會員大會所訂政策範圍內,執委會所作之決定或所制訂之任何細則或條規全體會員應遵守之, 除非該項決定為會員大會所推翻.
執委會有權聘請任何顧問或專家. 
     
第十五條   職權
    會長代表本會對內外一切事務, 保管本會印章, 會議時為當然主席, 並有取決權, 連同秘書長簽署覆准會議記錄, 同時為本會義山小組當然主任.
署理會長協助會長執行職務, 如會長缺席時, 得代行其職.
副會長協助會長及署理會長執行職務. 如他們缺席時, 由一位指定之副會長代執行其職權, 開會時並以先到之副會長為主席.
秘書長執行執委會與會員大會議決案, 接受會長, 署理會長或副會長指示處理本會一切來往檔及記錄.
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執行職務. 如秘書長缺席時, 得代其執行職權.
財政保管本會契據, 現金及銀行支票等, 記錄本會所有來往帳目, 並確保無誤. 每月須將上個月之收支帳目公佈於佈告欄內.
副財政協助正財政處理事務. 如正財政缺席時, 得代其執行職權.
華文書負責處理本會一切有關之華文檔, 記錄及翻譯工作.
國文書負責處理本會一切有關之國文檔, 記錄及翻譯工作.
英文書負責處理本會一切有關之英文檔, 記錄及翻譯工作.
福利負責處理本會福利, 慈善及義山事務, 協助會員辦理慶喪事事宜.
副福利協助福利執行職務. 如正福利缺席時, 由其中一位指定之副福利代其執行職權.
文教負責推動文化活動及辦理獎, 助, 貸學金等一切事宜.
副文教協助文教執行執務. 如正文教缺席時, 得代其執行職權.
公關處理本會一切內外交際及連絡工作.
副公關協助公關執行執務. 如正公關缺席時, 得代其執行職權.
青年事務負責處理有關本會青年事務及協調本會與青年團之活動.
副青年事務協助青年事務執行執務. 如正青年事務缺席時, 得代其執行職權.
婦女事務負責處理有關本會婦女事務及協調本會與婦女組之活動.
副婦女事務協助婦女事務執行執務. 如正婦女事務缺席時, 得代其執行職權.
康樂負責推動健康活動, 舉辦及鼓勵學習各種球類及體育活動.
副康樂協助康樂執行執務. 如正康樂缺席時, 得代其執行職權.
委員協助負責執行一切所授權處理之事務. 
     
第十六條   選舉及任期
    本會執委會任期為兩年, 執行職務至下屆執委會組成為止. 執委得連選連任, 唯會長, 秘書長及財政不得連任超過兩屆 (即四年).
選舉以提名競選方式進行, 每兩年在會員大會進行選舉一次.
競選者應向秘書處領取提名表格填具, 並由一名會員提議, 一名附議, 在會員大會七天前, 提呈秘書處.
選票在會員大會上當眾發出, 一人一票由會員親自領取及投票; 別人不得代領代投.
由執委會選出五名選舉委員會委員, 全權員負責主持. 選舉委員會委員必須是非參加競選者.
選舉委員會在選舉完成後即告解散.
選舉委員會有權拒絕任何不合手緒之提名表格.
選舉結果由選舉委員會當眾宣佈, 得票最高之27名竟選者將中選為執委.
委員選出十四天內須進行複選以便分擔章程第十四條之職務.
新舊執委移交手續應在複選後十四天內舉行. 
 
第十七條   會議
    常年會員大會
本會以全體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 出席會員大會至少須有全體會員半數或執委會人數之雙倍, 以其較少者為法定人數.
凡屆預定開會時間逾三十分鐘, 出席會員不足法定人數, 會議應即展期, 執委會應於卅日內再行召開. 如在第二次開會逾時卅分鐘後出席會員仍不足法定人數, 在場會員有權進行處理事務, 但無權修改本會章程或作影響全體會員之決定.
常年會員大會應于每年三月底之前舉行, 應處理下列事項:
(甲) 接收經由秘書長提呈之會務報告.
(乙) 接收經審核之年賬及財政報告.
(丙) 每二年選舉執委, 委任審計師及產業理事.
(丁) 其他事項.
常年大會之會議通知書須列明開會日期, 時間, 地點及議程, 並由秘書長于開會前不少過十四天發給全體會員.
上年度大會記錄及已經審核之帳目應置於本會佈告欄內展示, 其副本應備存於本會辦事處.
特別會員大會
特別會員大會可于下列情況下召開:
(甲) 如執委會認為有必要, 或;
(乙) 由會員人數不少過五十名聯名以書面要求召開會員大會, 並提出召開大會之目的與理由. 聯名以書面要求之會員必須大多數親自出席.
由會員要求召開之會員大會, 應於接獲要求後卅日內舉行.
特別會員大會之通知書與議程, 應由秘書長于開會前七日發給全體會員.
本條文1(A)及(B)有關常年大會法定人數之規定, 亦適用於特別會員大會, 但如逾開念會時間半小時仍不足法定人數, 則會員要求召開之特別會員大會應即取消, 六個月內不得要求召開討論同樣事項之另一特別會員大會.
執委會會議
執委會至少每三個月開會一次. 開會通知書最遲須於三日前分發給全體執委.
至少要半數執委出席會議, 方為法定人數.
會長認為必要或最少三份之一執委聯名要求, 得隨時召開執委會議, 唯至少需有半數之聯名要求之執委親自出席方得進行.
議決案
除非本章程特別之規定, 否則本會所有會議討論之問題, 須獲得超過半數出席者通過方為有效, 如遇同票數, 則取決於會長.
任何會議進行之始, 必須要有足夠的法定人數, 才能進行處理事務. 
     
第十八條 :  財政規定
    本會收入財源如下:
入會基金
年捐
特別捐
自動捐
產業收益
財政得於任何時間, 保存不超過五百元之現款. 凡超過此數額, 應於一周內存入本會所指定之銀行.
本會支票或提款通知書應由會長, 秘書長, 財政三人聯合簽名並加蓋本會印章方為有效.
(a) 本會支出款額一次超過伍佰元, 須經會長批准.
(b) 如一次超過三仟元, 則須經執委會批准.
(c) 如一次超過伍萬元, 則須經會員大會批准.
本會收入與資產只得用於謀求達成本會宗旨之用途之開銷, 如付還執委, 受薪職員或任何會員或任何為本會服務之工資, 但絕不能被用為繳付任何會員遭法庭判決之罰款或賠償會員.
本會不涉及任何政黨, 政治活動或將基金作為政黨政治目的用途.
本會財政年度結束後, 財政須儘早備就收入與支出報告表, 並交本會所指定之審計師審查, 經審查之帳目須提交會員大會批准.
本會之會計年度為每年正月一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 
     
第十九條   審計師
    一位或多位合格審計師由會員大會委任. 審計師有權列席任何會議, 惟無表決權.
審計師須將上年度帳目核算並具報告書或證明書呈交員大會審查. 審計師亦得由會長指示核查在職期間任何本會之帳目, 並具報告書呈予執委會. 
     
第二十條 : 產業理事
    三名年齡超過廿一歲之產業理事由會員大會委任以執行一九六六年社團法令所規定之職務. 產業理事必須身為執委.
產業理事之職務將於其本人任期終止為止, 但可在下屆會員大會每兩年一次選舉中連選連任.
產業理事須依照會員大會指示處理本會之不動產, 但全部不動產須以本公會名義註冊.
產業理事如無會員大會同意及授權不得售賣, 取消或轉讓本公會任何產業.
產業理事因健康欠佳, 精神不健全, 離開本邦超過一年或其他理由, 不能執行或不能圓滿執行其職務時, 會員大會可將其免職. 如來屆會員大會之前遇有產業理事死亡, 辭職, 破產或被解職則應召開特別會員大會選出人選填補其空額. 
    
第廿一條 : 名譽會長與顧問 
    執委會得推選會員中素孚眾望或對本會有特別貢獻者任名譽會長與名譽顧問.
名譽會長與名譽顧問可列席任何會議, 共策會務之進行, 惟無表決權. 
     
第廿二條 : 小組或委員會
    執委會有權成立小組, 包括義山小組, 獎助貸學金委員會, 青年團, 婦女組等, 在必要時可給予某些權力, 並可收回所授權力或解散該小組或委員會.
小組或委員會可提供對本會有益之建議, 但一切議決案須提交執委會通過後, 方為有效.
執委會可邀請該小組或委員會派代表出席執委會會議, 惟其代表無表決權.
執委會有權制訂細則以支配在本條文下所立之小組或委員會, 惟此細則不得與本會章程互相矛盾. 
     
第廿三條 :  青年團與婦女組
    本會設立青年團與婦女組各一, 由執委會依照章程第廿二條所制訂之細則支配之. 青年團或婦女組之成員必須是本會之會員.
     
第廿四條 : 獎勵
    凡會員, 執委或辦事人員對本會著有勞績或捐助钜款者, 應予獎勵. 其獎勵條例由執委會另訂之.
     
第廿五條 :  禁例
    1. 無論任何人士不得在本會會所內吸毒, 聚賭, 宿娼及進行一切非法活動.
2. 凡未經本會批准, 任何人不得以本會名義進行募捐或其他活動.
     
第廿六條 : 特別規定
    本會之執委, 顧問及職員, 須為馬來西亞公尼.
任何在一九八一年社團修正法令第九節A下被剝奪資格之人士, 不得成為本會之執委, 顧問或職員.
本會不得付給會員或親屬, 在社團法令第二條下所規定的利益.
本會不得接受大學或大專學院之在籍學生為會員, 除非其事先獲得有關大學或學院之書面許可. 
     
第廿七條 :  章程解釋
    對章程無明文規定之事項, 執委會有權加以解釋, 若有必要則加以裁奪.
     
第廿八條 : 修改章程
    本會章程, 除非得到三份之二出席會員大會之在場會員同意, 不得修改. 凡經修改之章程, 由社團註冊官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廿九條 : 解散
    在以解散為目的而召開之大會上, 出席會員五份之四人數贊成通過得自動解散.
本會依據上述規定解散後, 對所負合法債務應予還清, 余存款項依照大會指示予以處理.
解散本會之通知書應在決定解散

社團所在地

馬來西亞砂拉越民都魯省

砂拉越(馬來語:Sarawak),又稱砂朥越或砂羅越,是馬來西亞面積最大的州,北婆三邦之一。

位於東馬來西亞簡稱東馬,是該國最大的州,位於婆羅洲北部,東北角連接馬來西亞沙巴和汶萊,南面跟印度尼西亞為界。砂拉越海岸線長達五百英里。砂拉越地處赤道邊緣,位於東經109°36′-115°40′,北緯0°50′-5°。它是一個高溫多雨的地方。沿海地帶,年平均氣溫為25-30°,內陸為22-28°。砂拉越年平均雨量為160英寸,十一月至三月是雨季,七月雨量最少。

地勢是東南高而西北低與印尼加里曼丹接壤的地方,為海拔2500-400英尺的高山地帶。在高山地帶和沿海平原之間多是海拔800-1500英尺。砂拉越的河流是由東南流向西北。砂拉越交通不發達多是水路。擁有馬來西亞最長的河流─拉讓江(Rejang River),全長大約560公里。毛律山(Mount Murud)是砂拉越州最高峰,約2,438 米。


歷史


根據考古學家的研究四萬年以前已有人居住;美裡則有舉世著名的尼亞洞,據考證有約二萬年歷史,五百年前已有很多種民族。 16世紀汶萊蘇丹擴展其國土,砂拉越沿海地帶也受其統治。 1830年,汶萊政府委任馬來人拿督巴丁宜•阿裡(Datu Patinggi Ali)為首長,當時古晉開闢者是班根丁•馬哥達(Pangeran Mahkota),他代表汶萊蘇丹管理砂拉越。為了鞏固汶萊蘇丹政權,人民得向汶萊政府繳稅,採集產品全數賣給政府不能自由貿易,汶萊將產品轉賣給外國以獲利。此外拿督巴丁宜每年須向汶萊政府進貢。


1837年脫離汶萊蘇丹,因龐大稅賦和逼迫,人民在巴丁宜•阿裡的領導對抗汶萊蘇丹,班根丁•木達•哈新(Pangeran Muda Hashim)被命鎮壓叛亂但結果失敗。
1840年,與詹姆士•布魯克合作:詹姆士在受封爵總督的條件下答應合作解決叛亂,最後成功結束。於1846年蘇丹把砂拉越河(Sarawak River)至三東河(Sadong River)一帶交出。隨著1853、1861、1883、1890和1905年都有叛亂及政治問題,所以布魯克王朝的領土因此擴展很快,其領土面積形成今日的砂拉越。


日軍侵砂(1941年-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砂拉越在1941年被日軍侵入,同年12月16日佔領美裡、12月25日佔領古晉、27日佔領詩巫,直到1945年日軍投降撤退,共計3年8個月。


馬共:日軍撤走後,馬來亞共產黨(Malaya Comumnis,馬來語是Parti Komunis Malaya)趁政治空虛佔領砂拉越,清算了許多曾經與日軍合作的人,14天后便被英軍收復。


交還英殖:查爾士•布魯克(Charles Vyner Brooke)本身無能力恢復國力,在英國強迫下於1946年12月8日將主權交還英國。


1963年成為馬來西亞聯邦一員:經多次爭論對抗,1963年9月16日與北婆羅洲(今沙巴,馬來語是Borneo Utara)、新加坡和馬來亞組成聯邦,正式宣佈成立馬來西亞。



公告資訊

最新消息

活動報報

採購訊息

專題報導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機關介紹

本會簡介

重點施政

組織條例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及連絡電話

首長專區

歷任首長

會徽圖說

大事紀

雙語詞彙對照表

聯絡我們

政府資訊公開

重大政策

施政方針

個案計畫評核

預決算與會計報告

研究報告

業務統計

本會捐助財團法人之相關資訊

政府開放資料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與其他機關之業務分攤

前瞻基礎建設

工程施工查核專區

生態檢核

廉政園地

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行政指導文書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內部控制制度

合議制機關會議記錄

服務園地

世界客家專區

客家貢獻獎專區

表單下載

客家委員會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客庄產業振興專區

全國客家社團

客家事務專責機構

伯公照護站專區

客語為通行語專區

通譯人才資料庫

客語友善環境形象識別系統規範手冊

檔案應用專區

ODF宣導專區

電子書

活動行事曆

問卷調查

獎補助線上申辦

獎補助線上申請

獎補助線上申辦操作手冊(公版)

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

客語生活學校補助

會員專區

註冊會員

會員登入

忘記密碼

電子報訂閱

歷史電子報

性別平等

性別主流化

性別統計

性別預算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性別業務推廣

性別新知

性騷擾專區

相關連結

:::

總點閱次數: 14784693
總瀏覽人次: 11308309
(自 2016-4-27 起)
最近更新日期:2023-03-28 07:04:02

中華民國客家委員會:地址: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電話:(02)8995-6988 傳真:(02)8995-6987
中華民國客家委員會廉政意見反映管道:
廉政電話專線:(02)8512-8598 廉政傳真專線:(02)8995-6986
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客家委員會政風室收
中華民國客家委員會 版權所有,
【隱私保護與資訊安全政策】 【常見問題】 【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公開項目】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建議解析度1366 X 768
上班時間:每週一到週五8:30至17:30,【聯絡我們】

通過A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我的E政府